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07月01日
發文字號:衛授食字第1131603794號
主旨:廢止「特定用途化粧品得自行變更之查驗登記事項」,並自即日生效。
依據:中央法規標準法第二十一條第二款
公告事項:廢止「特定用途化粧品得自行變更之查驗登記事項」
ㆍ衛授食字第1131603794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