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07月01日
發文字號:衛授食字第1131603792號
主旨:廢止「輸入特定用途化粧品供個人自用免申請查驗登記之限量」,並自即日生效。
依據:中央法規標準法第二十一條第二款
公告事項:廢止「輸入特定用途化粧品供個人自用免申請查驗登記之限量」
ㆍ衛授食字第113160379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