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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函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1年05月29日

發文字號:FDA器字第1011603804號

主旨:有關化粧品宣稱含有「左旋C」成分乙事,請協助導正業者使用正確名稱,以提供消費者正確購用訊息,請查照。

說    明:

一、依據101年度笫1次化粧品廣告管理諮議會會議決議事項辦理。

二、有關「左旋C」之正確中英文名稱如下:

(一)中文名稱:「左型C」、「維他命C」。

(二)英文名稱:

1、化學名:「L-(+)-Ascorbic acid」。

2、化粧品原料基準:「Ascorbic acid」。

3、INCI NAME:「L-ascorbic acid」。
 


你好~有甚麼可以提供協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