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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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1年05月29日 發文字號:FDA器字第1011603804號 主旨:有關化粧品宣稱含有「左旋C」成分乙事,請協助導正業者使用正確名稱,以提供消費者正確購用訊息,請查照。
說 明: 一、依據101年度笫1次化粧品廣告管理諮議會會議決議事項辦理。 二、有關「左旋C」之正確中英文名稱如下: (一)中文名稱:「左型C」、「維他命C」。 (二)英文名稱: 1、化學名:「L-(+)-Ascorbic acid」。 2、化粧品原料基準:「Ascorbic acid」。 3、INCI NAME:「L-ascorbic aci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