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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見問題

Q:哪些人可以擔任安全資料簽署人員?
A:

1. 業者於產品上市前,應透過符合科學之安全與功能評估流程,建立PIF資料,並將相關文件留公司(工廠)備查,惟其文件內容龐大,資料繁雜,一般無相關專業者難以判讀,故由具相關專業人員負責檢視化粧品各成分之物化特性、人體吸收與代謝、成分之系統性與局部性毒理學數據、不良反應等PIF資料綜合評估相關文件,以確認化粧品安全性,並在產品安全資料中做出結論,簽名、日期,並檢附其資格證明文件(學歷、專業課程證明),後續依照PIF資料更新(如產品更換配方、後市場發生不良反應),視情形重新安全評估。考量所需專業並參考國際間相關的規定,以醫學、藥學、毒理學和化粧品相關科系為主。

2. 曾修習由國內大學或符合大學辦理國外學歷採認辦法之國外大學(以下併稱國內、外大學)或中央主管機關所開設化粧品安全性評估訓練課程,並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得任安全資料簽署人員:

(1)國內、外大學醫學系、藥學系,或化粧品學、毒理學及其相關系、所畢業。

(2)於一百零八年六月三十日前,自國內、外大學化學或化工系、所畢業,具五年以上化粧品安全評估相關工作經驗。

3. 上述取得學歷及完成訓練課程無先後順序,兩項條件均滿足者即可擔任:

(1) 相關系所畢業,並完成化粧品安全性評估訓練課程。

(2) 相關系所學生在校時完成化粧品安全性評估訓練課程,畢業取得學歷。

(3) 已完成化粧品安全性評估訓練課程者,後續進修取得醫學系、藥學系、毒理學、化粧品學相關學歷。

4. 上述人員於「應建立產品資訊檔案之化粧品種類及施行日期」公告之日期前取得資格,即得以簽署該化粧品產品資訊檔案之產品安全資料。

 

附註:本資料僅供參考,實際適用規定仍應視個案具體情形不同而定。


你好~有甚麼可以提供協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