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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見問題

Q:化粧品產品資訊檔案中,與產品接觸之包裝材料資料是哪些?是必須強制由包材廠商提供?或有國際依據規範證明文件?或有其檢驗單位發證?
A:

產品接觸之包裝材料資料目的係評估包裝材質對於產品之潛在風險,應提供與產品接觸之包裝材質及容量,建議可請原物料商提供。另業者應考慮與產品之相容性及安定性,如塑膠的溶出塑化劑是否超過殘留上限100ppm。

 

附註:本資料僅供參考,實際適用規定仍應視個案具體情形不同而定。


你好~有甚麼可以提供協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