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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見問題

Q:產品登錄效期若已屆滿,公司已無販售,但市面上仍有之前登錄產品之流通,是否仍需再辦理展延登錄?
A:

1. 倘產品已無供應、販賣、贈送、公開陳列或提供消費者試用之事實,業者得於系統中選擇「案件註銷」功能,註記產品是否不再販售,民眾查詢產品登錄資料時,將會註記該產品已註銷。

2. 倘業者已不再販售產品,可無須再辦理展延登錄,另依化粧品衛生安全管理法施行細則第9條規定,化粧品產品登錄未申請展延者,於登錄到期日前已製造或輸入之化粧品,得於原標示之保存期限內繼續販賣,故市面上仍有以前已完成登錄後而販售出的產品流通於市面,則無違規。

 

附註:本資料僅供參考,實際適用規定仍應視個案具體情形不同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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