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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見問題

Q:化粧品外包裝、容器、標籤或仿單之標示規定中有效期間及保存期限應如何標示?
A:

化粧品外包裝、容器、標籤或仿單之標示規定中有效期間應標示區間時間(例如:3年、5年);保存期限則標示日期(例如:年、月、日或年、月)。


附註:本資料僅供參考,實際適用規定仍應視個案具體情形不同而定。


你好~有甚麼可以提供協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