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見問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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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化粧品中添加大麻籽油為原料有什麼限制嗎? 1. 依據化粧品禁止使用成分表之規定,四氫大麻酚(Tetrahydrocannabinols),不得添加於化粧品中;如化粧品中使用大麻籽油(Cannabis sativa seed oil(Hemp seed oil))為原料時,則其最終製品中所含四氫大麻酚(Tetrahydrocannabinols)之殘留量不得超過10μg/g(10ppm);另未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或核准得使用於化粧品之藥品成分(含管制藥品),均不得摻用。 2. 查大麻二酚(Cannabidiol,CBD)為藥品成分,依上開規定不得添加於化粧品中。
附註:本資料僅供參考,實際適用規定仍應視個案具體情形不同而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