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只要是化粧品都需要建立產品資訊檔案嗎? A:
除了免辦理工廠登記之化粧品製造場所生產之固態手工香皂以外之化粧品,上市前均須建立產品資訊檔案,並依衛生福利部113年6月26日衛授食字第1131604608號公告「應建立產品資訊檔案之化粧品種類及實施日期」規定分階段實施。
附註:本資料僅供參考,實際適用規定仍應視個案具體情形不同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