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見問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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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產品流向管理辦法對於業者有困難,多數業者以物流商協助分批至銷售通路,無法控管流向及批號,應如何建立資料? 1. 化粧品產品倘直接交給物流業者,因其運輸排程無法取得送達客戶的確切日期,可以「出廠日期」等同意義字樣替代「交貨日期」,惟公司內部紀錄之留存應確保紀錄以「出廠日期」或「交貨日期」之一致性。 2. 詳見化粧品產品供應來源及流向資料管理辦法,請至本署網站(網址:http://www.fda.gov.tw)首頁→業務專區→化粧品→化粧品法規專區→相關法規項下查詢。
附註:本資料僅供參考,實際適用規定仍應視個案具體情形不同而定。 |